来电话,按照孙佳人的描述,他在昨天抡了孙佳人一拳,以及推了她一掌后,就出去找他那朵野花逍遥了。孙佳人昨晚在受了我和郑伦温馨电话的“鼓励”后,终于由闷葫芦变成了话匣子,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吵吵了半宿,直至隔壁来投诉。关于这一点,我还是衷心感谢郑伦的电话的,不然,也许孙佳人会憋至身亡。昨晚,她说:“我真巴不得他出门就被车撞死,不,碾死。”说这话时,她那眼神,真叫一个犀利。不过在更多时间里,我还是看得出她在等待着焦阳的电话,等待着金不换的狼子回头。可惜,直到目前,好像焦阳仍相信光明在前方。
孙佳人吃了整整三个饺子,整个过程她就像个耗子,在那儿一点一点地嗑。
下午,我打算领着孙佳人到“小仙女装店”让她当义工,帮我挂挂明天重开张的衣服。毕竟,让她受累总比她无所事事来得好,而且,哪个女人不喜欢衣服、不愿在衣服的海洋中遨游呢?不过,孙佳人却郑重地摇了摇头,然后往自家拨了通电话,在发现焦阳并不在家后,毅然决然地道:“我要回家去。”郑伦举双手赞成:“对,不能丢了大本营。”我倒是也有同感:凭什么孙佳人这个受害者要流离失所,害人的却来去自由?
“他要是再动手,你就给我打电话,我给你报警。”在孙佳人的楼下,我这么叮咛她。
孙佳人上楼后,郑伦忙不迭问我:“那孙子找了个什么女的啊?”我一摊手:“连孙佳人都不知道,我又怎么知道?”我只知道,焦阳对孙佳人说:“她比你懂事一百倍。”而昨晚,孙佳人是这么向我控诉的:“懂事?懂什么事?不就是一狐狸精吗,懂点儿床上的事。”平心而论,我虽是孙佳人的姐妹,虽无条件地站在孙佳人这一边,但焦阳说的“懂事”这个词,却真的令我心头一颤。倘若他说的是肺腑之言,那么“不懂事”的孙佳人还真是凶多吉少了。
郑伦继续说:“我看啊,没事,男人逢场作戏的太多了,但真走到离婚那一步的,还真不多。”郑伦所说的,就是孙佳人所想的。待她平心静气时,她是愿意忍气吞声地维系这段婚姻的。昨晚我试探过她:“跟他散,动手打女人的男人,有一百个优点也一文不值。”当时,孙佳人马上就说了“不”字,还说:“不能散,我不想散。”所以,她回了家,她在期待,她的丈夫仅仅是在外逢场作戏。
只有我,忧心忡忡:焦阳会跟一个懂事的女人逢场作戏吗?跟不懂事的这一个白头偕老?
郑伦到“小仙女装店”当了义工。在他的设计和操作下,稀少的衣服挂得充满艺术性,如此一来,店内也不至于显得太过空旷了。末了,郑伦嘬着牙花子:“没戏,看来,靠你赚钱是没戏了。”我不服:“万事开头难。”郑伦拥抱我:“也对,‘伦语’的开头也是漫长的,但好在现在是上了正轨了。”
现在,我最怕郑伦开口夸赞“伦语”最怕看他脸上流露因“伦语”而生的骄傲,最怕他把自己的希望、自己的寄托,通通交付给“伦语”只因为“伦语”最强大的支柱,不是我,也不是别人,而是那萧之惠。
夜色已黑时,我和郑伦才收工,离开了“小仙女装店”车上,我耷拉着眼皮昏昏欲睡,突然听见郑伦的声音:“哎,仙儿,那不是你那售货员吗?”我一皱眉:“什么售货员?土不土啊你?那叫导购。”说完,我才顺着郑伦的手指向车外望去,果然,是小甜,绝对不会错,因为她身边还站着蒋有虎。
下一秒,我的喉咙口像噎了个鸭蛋。不远处的一男一女,那蒋有虎和小甜,他们分明正立于一家店内。那家店从前好像是卖鞋的,而今天,鞋都不翼而飞了,倒是有三个装修工人在忙活。至于小甜和蒋有虎,他们分明是在监工。换而言之,这家店,十有八九是属于他们的了。
“停车。”我大喊。
当小甜和蒋有虎看见了越走越近的我时,他们的脸孔如出一辙:惊讶、惊惶、尴尬。我没作任何铺垫,直接问道:“小甜,你租了这儿自己干了?”小甜罕见地结舌:“啊,是,是啊。”我一笑:“这是好事啊,怎么不早告诉我?我多少也可以给你些经验之谈啊。”郑伦也走了过来:“就是的,而且这装修的活儿,你怎么还找别人了?”这典型的生意人,天天大鱼大肉的,看见小虾米也还是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