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她愿意的。”
“不会的,那孩子我还看得上眼,她不会的!”母亲说。
“她亲口说她愿意的,她母亲逼不了她,只是她听话。”
“我看错了这孩子?”妈妈喃喃的问“不会吧?”
我觉得无法与母亲沟通。我站起来,走回自己的房间去。
反正小令是要做舞女了,自愿与被逼有什么分别?
只是世人爱看戏,但凡被逼的,更有哭哭啼啼的一番热闹,场面更火辣刺激一点,那个母狗不如,逼良为娼的母亲,更值得在牌桌上被众人唾骂。我可以想像得到陆太太、任太太、戚太太在那里悲天悯人的语气…“…发财!唉,越来越不像话了,林先生说什么都还是个大学生,怎么女儿沦落到火坑里去了?活该!当年谁不劝他,怎么娶个舞女…嗳嗳嗳,我三番!三番!”
这种太太就这样,有事没事,把人家的名字放在嘴里细嚼,作出其味无穷的样子。
我和衣躺在床上翻个身,这世界算什么呢?
我忽然明白,为什么小令会毅然下海去做舞女了。
反正她的命运,在没出生之前就已经定了,当林太太嫁林先生的那一天,就定了。
大家都在等他们倒霉…“看,不听我们劝,迟早而已。”
结果他们的确是等到了这一天,林家没落了。
他们也没伸一只手出来帮帮忙,就冷着脸笑。
笑贫不笑娼哪,有什么好说的?小令走上了这条旧路。
妈妈老是误会我与小令有什么,其实我们有什么呢?
我们不过同过几年学,自小一块长大,我视她如妹妹。
她有苦处,找我诉诉,我不能安慰她,她心也宽一点。
将来,将来我还是要去看她的。有什么不对呢?她是舞女,我是大学生,又怎样?我看不出分别。
只要她肯见我,我就能见她。
至于妈妈怎么想,我实在作不了主,她担心过了度。
即使小令是个大麻风,也能请医生,进医院。
她会需要我的帮助。一个人不能见死不救,这是我的想法。
那天我没有睡好。
一夜都在做噩梦,忽而看见小令在舞场起舞,忽而看见她在哭,牛鬼蛇神的闹了一整个晚上,耳畔都不清静,早上一看钟,八点三刻,只好起床上学,想到昨晚两点半才睡着,今天又得去撑着上课,很是厌倦。
小令呢?小令可有回想到以前上学的情形?
她成绩好,人聪明,做事不含糊,是一个好学生。
她有没有怀念过去?
像我这样,自小中了“书中自有黄金屋”的毒,不读书等于十恶不赦,怎么会想到有别的路可以走?也不过一直读到毕业,再升大学,再做博士,再找一份稳定的工作,成家立室,如此而已,别的是不敢妄动,想也不敢想的了。这也不能怪我,我们原来都是平凡不过的人。
在学校里念完了一天书,回家赶功课,心里有小令。
如果她家道不变,我们可能一辈子只是朋友。
然而小令的环境变了,我也跟着变,比往日更有理由要爱护她,疼惜她,我想见她。
当每个人都要痹篇她的时候,我想见她,想见她。
妈妈在晚饭后说:“…你的表兄表嫂都在加拿大,你如果想去那边,倒也有人照顾。美国则只有表姨,开餐馆,人杂不好。要不就英国,虽然没亲戚,你到底大了,自己闯闯,更能成熟。澳洲也不错…”
她说得真得意,仿佛全世界只有她的儿子明年升大学。
好像全世界都在我手心中,前途无限,一片锦绣。
我有点厌倦。
小令呢?怎么没人想到她了?该倒霉的就这么倒霉?
他的一生就这么完了?就这么不值一提?恐怕不见得。
这些人都小觑了她。
我披上外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