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姿势坐。
“我在剑桥念大学。”
“什么程度?”我咻咻嘴。
“学士。”
“蹩脚。什么科目?”我一点面子都不给。
“历史。”他尴尬得要命。
“嘿!”我装个闷样“那么大块头的男人,什么不好读,去读历史,你的时间用在什么野地方去了?平常有嗜好吗?”
他反问:“你说话怎么唇枪舌剑的?”
我抿住嘴笑。
“难为人家还说‘中国娃娃’呢,”他嘲笑“你哪一点象娃娃呢?”
他说中了我的烦恼,是,众人眼里,我是一个最最精明、永不出错的女人,视男人如芥草,一开话盒子机关枪就把他们扫在地下,可是我也有七情六欲,社会一方面嚷着要女人独立能干,一方面又要求我们痴憨如娃娃,这真是…。
我露出顾忌彷徨的神色来。也许真该嫁史提芬,只有他有接纳我真人真面孔的量度。
占姆士探身前来问:“你怎么了?”
我摇摇头,装个鬼脸。
“有什么不开心的事,与我说清楚,我来帮你。”
“我并没有具体的烦恼。”
“那么我们出去走走。”他建议说。
“你以前到过香港?”
“一次。”他说。
“有什么印象?”我问。
他犹有余怖“吃过蛇肉。”
我微笑“你看过功夫电影没有?”
“电视上看过。”他说。
我诧异“你也算是个有钱的公子爷,干吗晚上坐电视机前面?”
“哪里约会去?”他说:“你又不肯跟我走。”
“没有女朋友?”
“最近订婚了。”他说:“情况比较好一点。”
“啊,恭喜恭喜,”我说:“那为什么你尚有这副无聊相,这头婚事不理想?”
他沉吟一会儿“也不算不理想。”
我笑,真吞吐。“那么就算是理想的了。”
“是家人安排的,”他说:“我老子说:再挑下去,就找不到老婆了。”
我哈哈大笑“你老子倒也幽默,来,占姆士,我破例与你出去散散心,我瞧你也跟我一般寂寞。”
占姆士站起来就预备走,我说:“下次任凭你是主子,也得洗了自己的杯子才准走,第一次当你是客人,算了吧。”
他呆住了。
可怜的洋小子。
我驾车与他到郊外,在倒后镜看到一辆黑色的宾利钉着我们良久,便问他:“认得后面这辆车子吗?”
他看一看“是我的车与司机。”
“怎么…”我既好气又好笑“不放心我?怕我非礼你?”
他斜斜看我一眼,不作声。
“我仍觉得你面熟,”我说:“现在很少年轻人仍坚持穿西装了,你不觉得拘谨?头发那么短,象纪律人员…”
他忽然扼住我的脖子,我尖叫了起来。
“你这小妞,别以为你救过我一次就可以尽情糟蹋我,我受够了呀。”
我大叫:“兄弟,你镇静点,我在驾车啊。”车子大走之字路。
后边的宾利吓得连忙响号。
“混球!”我骂他。
“从来没有人敢骂我混球。”他气。
“你家里人把你宠坏了,可怜,”我看他一眼“你家到底是干什么的呢?”
他用手撑着头“大企业。”
“你是承继人?”我问。
“是。”并不起劲。
我把车停在近沙滩的山坡“看。”
他一看之下马上赞叹,低声地说:“啊,这真太美了。”他打开了车门要下去走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