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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4/4)

所描述的瘟神那样?”那楚天刚是满肚子的疑问。

须知自他懂事以来,就知他已有一个未婚妻,可他在印象中是没见过她的,本来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父母之命、媒的之言是天经地义的事。他只管习他的书,偶尔吟诗作对,日子倒也过得逍遥,直到他十四岁那年出了大门,见识了长安城的繁华,顺便也从那百姓的嘴里知道了长安城的瘟神正是他的未过门的妻子鱼翩翩!

天!

亏他亲爹整日将手掌捂着胸口,嘴里净说她的好话,什么棋琴书画、什么三从四德,她无一不包办,原来是昧着良心要他留个好印象。他哪里知道心里正高兴有个好妻子时,她小姐正在长安城狂飘作乱,明明同地无关的事,她老爱硬插上一脚,像年前砸人赌场,同人一对一的挑战,当场让那赌场老大断了两根肋骨:更别谈知道了那万平县有个张生想讨二房,二话不说,先去把人揍了一顿…

天,这种女人谁敢要?倘若他对她厌了,想再纳个妄,岂不活活被她打死?

尤其在他十七岁那年,想亲眼瞧瞧她究竟是什么样的三头六臂,竞让百姓如此惧怕;女人嘛,若不听话,狠抽她一顿就成。

基于好奇心的催促下,他费力爬上那比邻的石墙上,才庆幸视野正巧能瞧见鱼家花园,就见到那亭子里坐了个姑娘,背影对着他,一身绿色的衫子,长发也给扎成独一无二的长辫子,这时代妇女多流行梳个发髻,虽好看也是费时费力,就没瞧见有人扎成辫子的,这暂且不谈!他还瞧见那姑娘的前头还站着个丫环,头顶搁着苹果,那绿衫小姐手里正拿把大飞刀,瞄准了红苹果,一甩手就丢了出来,苹果完好无缺;你猜,那把大飞刀跑到哪儿去了?

挺巧的,就在他的手臂上,那鲜血还不断的泊泊流出,吓得他全身一软,直挺挺地往那石墙上给摔了下来;这一摔,跌断脚骨,躺在床上足有三个月,才能下床行动。

天哪!他是怕极了她。

他向来是个文弱书生,性子偶尔还风流了些,见到姿色颇佳的女人也会多瞧两眼,倘若他真娶了她,那他岂不与死无异?

所以,今儿个才假扮算命仙,见到那绿得亮眼的衫子又是长辫子的姑娘,自然就知道非鱼翩翩莫属,可他不曾想到那丫头竞也有几分姿色,不,不仅于此,乍见她之际,有股眼熟,还有那心痛,像是抽疼了什么伤心往事似的,想要捉住些什么才能止住那长久以来的心痛

“胡扯,胡扯!本少爷会为那粗暴的丫头心痛?笑话,打扮不入流,算姿色也只有七分,这种女人多是面r善心狠!楚天刚啊楚天刚,你若不慎着了她的道,你的一生可就再也没法迫遥自在了。”像是要说服自个儿,他自语道,瞧见那小狈子丈二金钢摸不着头脑的蠢相,忙收敛了心神,改盯着那签诗半晌,才忽然道:“小狈‘子,这签诗你从哪儿拿来的?”

“少爷,您忘啦?昨儿个你要我将您写的签诗全贴在竹子上啊。”那小狈子真以有这样聪明的主子为傲。

长安城出名的楚才子耶,走到哪儿都可抬头挺胸,不被人瞧低。哪像隔壁的喜鹊,走到哪儿都遭人指指点点,只因主于是长安城的瘟神。

没法子嘛,一个是天,一个是地,是怎么瞧也不配的,要是哪日少爷真不得已娶了那瘟神,他小狈子头一个撞墙抗议。

不过,今儿个少爷有点奇怪,老自言自语不知在胡说些什么?

“胡扯!这分明不是我写的。”那楚天刚抿着唇,道:“我虽不愿娶鱼家小姐,可也没要她终生伴青灯。”

语毕,拆了其它支签纸,上头一律写着…

姻缘本是天注定,命中十七作嫁娘,本该配予大英雄,切莫嫁那书生汉。切记!切记!

上头百来支签诗全是同一首词,不论那鱼家小姐抽到哪支签,结果全是一般,哪知无故冒出莫名其妙的签诗,此事只有他同小狈子知情,既不是他写了那首什么仙人诗,自然只剩下小狈子一人…

那小狈子心一惊,忙跪下来,急道:

“没有少爷的吩咐,奴才怎敢胡乱来?昨儿个我熬夜沾好签诗就上床睡了,其它的事是什么也不知情。”

“那这签诗如何得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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