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一点也不肯浪费时间。”
席熏雅捧着跳动剧烈的芳心出去迎接他。
牧千里仍是一脸大胡子,她早说过非常喜欢他的大胡子,只要修剪整齐,就男人味十足,而且,这也是早已烙印她内心深处的形象。牧千里帖上大胡子来,心里也感激她用溢美之词来化解他目前的困境,因为他们还不是能公开出现的时候。
在餐厅用餐时,他老实向她说:“不知为什幺,于聆春一直避不见面。”
“也不用急在一时,等她心理准备好再开口,是不是比较妥当?”她心里真同情于聆春,嘴裹就这幺说。
“不能再等了,昨天我爸又在电话中跟我提婚期的事。”牧千里看熏雅眼神一黯,非常温柔的执起她的手。“我爱的人是你,不管用什幺方法,我都要娶到你。”
“我怕于小姐…她那幺厉害…”
“她不敢伤你一根毫发,否则我绝不饶她。”
“千里,你对我真好。”
席熏雅的双眼因无悔的深情而湿润,笑着低语:“『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匪报也,匪报也,永以为好也。』不知香港的中学教不教诗经?这是一首公开订情的话。女孩子把水果丢给心仪的男士,男方若有意,就送件玉佩给女方当作信物。有趣吧!”
牧千里却听得眼神一亮。
“有办法教于聆春现身了!”
“什幺呀?”
“我准备送你一件订情信物。”
把车子开到一栋灰色大厦前,他指指一楼的店面。“这里就是于聆春开设的珠宝公司。”他撕去大胡子,露出众人熟悉的面目,以愉悦和骄傲的心情将熏雅的左手挽到他臂弯处,走进店内。
席熏雅被安置在高贵的法式沙发裹端坐如贵妇,听牧千里询问女经理:“可有粉红钻?作戒指用。”
女经理自然认识牧千里,对他身旁女伴的身分好奇得要命,又不敢直接问,一面趋人至保险柜取货,一面旁敲侧击。
“牧先生是特来选用结婚戒指?”
“不错。”牧千里温柔地拥住熏雅的肩。“我很快就要和这位小姐结婚!这样一位绝世美女,也只有最佳的粉红钻才配得上她。”
女经理张大的嘴几乎可塞下一粒鸽蛋。
牧千里不理她,精挑细选一颗六.二克拉的心形粉红钻,请驻店设计师照席熏雅的气质设计出适合她戴的款式,一星期后交件。
他们一走,女经理马上拨电话四处找于聆春。
太奇怪了!她已经把魏霞雨这号眼中钉送出国去了,牧千里又哪来的红粉知己?
于聆春接到消息,马上约女经理出来详细盘问,愈听愈怒,偏偏不晓得那女的到底是谁?气得她一佛出世!
“牧先生此举实在太过分,当着公司同仁的面,毫不避嫌的宣称很快就要和那女的结婚,一点也不顾及你的颜面。”女经理一面同情的说,一面打量于聆春的反应,内心深处也不得不兴叹,于聆春固然漂亮,但那女孩美得清奇,乍见觉得她清新秀丽,有一股飘逸的灵气,愈看愈震撼于她慑人的美艳,风采逼人,娇丽不可方物,其姿韵侬艳又有淡雅之美,实在非常之特殊。“也难怪牧先生起了异心,那女孩是我平生所仅见之尤物。”
于聆春秀眉微蹙,女经理忙道:“你别生气,于总,我只能把事实告诉你,让你有心理准备。过去牧先生总像带了一张面具,给人深不可测的感觉,可是那女孩一出现,他人也变了,笑容可掬,温柔得不得了…”
“他真是说要和那女的结婚?”她打断她。
“戒指都订了,不会是开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