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正则除了撇撇嘴,一脸嘲弄之外,没有其他反应。
苞他在一起的女人,每一个都自以为带给他莫大的快乐,需索无度的向他要珠宝、要名车、要房子或公寓,他向来慷慨,评估这个女人的价值而施舍,蓝媚笛称得上手腕厉害,捞得最多,但也就到此为止。
她看他迟迟没有答话,就向他走了过去。他靠在一张华丽的法国椅子,神情十分冷傲,同时也迷人到极点。光看她对于布置房间的品位,已失去使他迷恋的本钱了。
“正则,我相信你对我是有感情的。”她的目光含媚,鲜红的嘴唇挑逗似的噘着,表现出她最野艳的一面。“人家都说,你不跟同一个女人保持长久的关系,是因为你怕爱上女人。如今你想和我脱离关系,不就是你已对我动心,怕自己会爱上我吗?”
元正则笑了,他很少笑,所以他的笑容看起来总好像在讽刺什么似的。
“你和我有什么‘关系’?”
“你不是明知故问吗?众所周知,我是你的女人。”
“错了。你只是我的床伴,偶尔吊在我臂弯上的交际花,你卖、我买,纯粹是交易行为,不要自个儿往脸上贴金,太不识相。”
“你…”蓝媚笛咬紧牙关,内心有一股冲动,要他去死,要他滚蛋。
可是贪婪机伶的本性却告诉她,得罪这个男人,得罪有名的黑豹子,非但拿不到分手费,连这圈子都待不下去。
她不希望、也不敢惹这个既吸引她,又能抬高她身价的男人,即使有一万个不甘心,也只有暗自饮恨,独自疗伤。
黑豹一旦动了凶性,吃人可是不吐骨头。
“正则,”她伤心的唤着,嘴角向下撇,一副要落泪的模样。“没想到你的心肠这么狠,早知不能和我常相厮守,就不要让我爱上你,你知道,我一直在爱着你啊!今天你突然说要分手,教我以后的日子怎么过嘛!”
元正则冷冷地笑起来,他黑亮的眼睛似乎能看穿一切,情绪丝毫不受影响。
“以前没有我,你一样过得很好。”
“那不同,未尝过天堂滋味的人自然不向往天堂,而这一年来我已习惯有你,噢,正则,你叫我如何忍受没有你的日子啊!”“我开始不耐烦了,媚笛。”他揶揄地牵动嘴角,显然把她的伪装做作都看透了。“甜言蜜语对我发生不了作用,眼泪更打动不了我,你这样子只会惹烦我。”女人口中的情爱,根本激不起他任何反应,只感到可笑。
她不安地扭动一下身躯,希望他注意到她薄纱衣裙下的姣好体态,这可是让绝大多数男人垂涎欲滴的一***宝。
他还是冷笑。“你心里清楚得很,凭你的美貌和手腕,要再找一个替你负担生活费的男人,根本不困难,当然,要找到像我这样慷慨的男人是不可能,但只要你不太贪心,依然可以过着坐享其成的生活。”
“你明明知道我贪图的不只是你的财势…”
“够了。如果有什么是教我痛恨的,那就是谎言。”
她看见他满脸尽是轻视的表情,觉得他似乎要把她给踩在脚下,而她根本不可能反抗他,甚至还依顺的添他的脚趾头。
这世上怎会有这种男人?能够教女人抛却尊严,一心一意只想讨好他,付出所有只求换取他的一丝怜惜。只因他英俊、魁梧、有男子气概,并且富可敌国?不错,这就够了,况且,他拥有的并不只是这些表面上看到的。
蓝媚笛从来就没有了解过他,事实上,只要给她足够挥霍的金钱,她很乐意做个白痴型美女,虽然她也有很精的一面。
而显然的,元正则看她不比一个大草包有价值多少。
往好处想,她是一个成功的人,因为她把自己的工作做得很“像”做一行像一行,将情妇这个角色扮演得恰如其分。
有哪一个做情妇的人能得到金主的诚心尊重?像个花痴,不被尊重,才叫守本分的情妇,方便金主喜新厌旧,随时可以弃如敝履。
可她是人哪,有血有肉有感情的女人,被人轻视、视若无物,如何不愤慨难耐、黯然神伤?
那么干脆有自尊一点,将他一脚踢开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