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年虽然没跟他见面,不过他的消息却经常可从报章杂志得知,因为他是台湾职篮的常胜军──“广宏”的主力得分选手。
只要是有关他的报导,她都会剪下来留存,现在已经集满三大本剪贴簿了。
“嗯。”说到最喜欢的篮球,他马上露出一脸傻笑。“虽然职业球员的压力很大,但是、我还是喜欢篮球。”
“那就好,能做自己喜欢的事,是件幸福的事。”她原本担心面对现实的压力,他对篮球的喜爱程度会降低。
因为兴趣和工作毕竟是不一样的,起码面临的压力不同,兴趣可以随自己心情安排,可是工作却不能任性。
“你呢?为什么不打篮球了?就我所知,当初不是也有大学篮球队邀你入校吗?为什么拒绝?”她的球技也很好,不过据说她从高中毕业后,就没再继续打球了。
“我不像你那么喜欢篮球,而且我除了长得比较高以外,并没有什么天分。”她当初是因为他才开始打篮球的,不是因为兴趣,原始动机并不单纯。
“谁说的?我觉得你打得很棒呢!”她是他认识的女孩子中,球打得最好的一位。
丹枫摇头苦笑。“那是我每天努力练习的结果,并不表示我有天分,而且篮球并不是我最大的兴趣。”
她很清楚自己的能力,若不是为了能跟他相提并论,她不会每天拚命练球,打到手都长出厚茧来。
一直以来,她所追求的目标都是他,而非篮球。
“是吗?那你最大的兴趣是什么?”他一直都以为她很喜欢打篮球。
是你!自从小学六年级结下不解之缘后,她最有兴趣的事物一直都是他!
但脸皮薄的她不可能将这羞死人的事情告诉他,否则不就暴露了自己对他的爱有多深?
“我没什么特别的兴趣。”她虚应了事,转移话题。“倒是你,竟然能喜欢篮球这么久的时间,一打就是十几年。”他这份能耐,倒是没几个人能比得上。
“其实我计划等过了今年的球季后就退休。”这个决定他还没跟人说过呢!
“为什么?”身为他的头号球迷,这无异是个坏消息。“你打得这么好ㄝ!”
“我已经二十七岁了,对一个运动选手而言,体力开始走下坡;再加上长久使用膝盖的关系,已经造成损害,没办法再像以前一样畅快地跑了。”这是一个让人无可奈何的事实。“所以我想光荣退役,只留下最好的记忆给球迷。”
“那你接下来打算做什么?”她能够理解运动选手的生命有限,尤其是篮球这种需要体力的运动,更是无法逞强。
“我想做教练,不用跑,但仍可跟篮球有所接触。”这是他所能想到的唯一退路。
不管是做学校的教练或是球队的教练都可以,他只想延续自己的篮球生命。
“你哟,”她忍不住糗他。“真是个篮球疑哩,不管做什么都离不开篮球!”
不过,这才是她认识的贺伯恩哪,一个满脑子只有篮球的球疑,她就是喜欢这个大球疑!
“没办法,谁教我只会打篮球。”除了篮球,他实在想不出自己还能做什么其他工作。
念书,他没有兴趣;上班,他嫌无聊;做生意,他又没天分。
所以说,除了篮球,他别无所长。
“谁说的,你可以去做模特儿啊!以你的身材和长相,绝对可以大红大紫的。一先不说他高人一等的身高,光他那张桃花脸就可以卖钱了。
每回只要有他的报导,那本杂志的销售量就会激增,他的魅力可见一斑。
“不行啦,我做不来模特儿的工作。”他露出苦笑。“要我摆ps,简直要我的命。”每次帮杂志拍采访照,他的表情和身体都很僵硬,还不如打球来得痛快。
记得几年前,他那个当造型师的弟弟贺仲恩,情商要他客串帮忙走秀,结果他却僵着身子在台上迈不开步伐。
从那次以后,仲恩就不敢再打他这个“花瓶”的歪王意。
没办法,他实在不适合吃那行饭。
“你知不知道?你的照片很抢手ㄝ!有时候在网站上招标,一张可以卖到好几百块哩。”她也是抢购者之一员,只要有他的照片,她拚死也要买到,纵使花费钜资也在所不惜。
“是吗?”他知道自己有一些固定的球迷,只是没想到有这么受欢迎。“可是,她们买我的照片干什么?难不成拿回去避邪?”
丹枫翻翻白眼。他这迟钝的一面还是没变,不过这也是她喜欢他的原因之一。
记得以前在学校时,他认为那些来跟他告白的女生,都是因为他篮球打得好才心仪于他,全然不知他的长相才是真正的主因;更夸张的是,他完全不知道自己是全校最受欢迎的男生,他以为这都是玩笑话,当不得真。
正因如此,他跟男同学的感情都很不错,因为他不懂得恃宠而骄,完全没有身为偶像的优越感,跟现在的他完全一样。
“不说这个了,”他乘机提出邀约。“你明天有没有空?我们出去走走。”约会是成为男女朋友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