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沙漠的旅人,投向第一口清凉的井。
车内的空气爽凉,而方惟则的笑脸更是怡人。
“很高兴你身上没有酒味了,”惟则调侃道,在头上方的车镜,瞥见约露脸上染了一抹飘忽的红晕。他又笑道:“那天回家没有麻烦吧?”
“还算顺利。”约露轻叹一下,回道。好在妈信了她和同事欢庆过度,喝了酒醉在同事家的情节。唯有身上一股浓郁的玫瑰花香打哪儿来的,她自己也说不出个名堂。惟则却已经在眺望逶处的天空,不理会那天的事了。他是个不喜欢回头的人。“阳光真好,温度适中…”他欢声道,话头一改。“你知道吗?大屯山常有老鹰俯冲下来捕蛇的奇景,我以前常在天气好的日子上山去拍照,不知道现在情况如何?”他把方向盘一旋。“也许我们该上山去看看。”
“方先生,我在工作呢,我得在二点赶到士林采访一位教授。”
他知道,他的方向未变。
“这位教授有比你的自由重要吗?”工作有比快乐重要吗?屋子里没有阳光,我们应该到户外;大街太拥挤,我们应该到山上。”
约露知道他说的是一些似是而非的论调,可是这些话在身受牵绊的人听来,却是淋漓痛快。她是笑了,不过仍然一径摇头。
“我不能,方先生…”
“叫我惟则。”
“方先生,我不能对你直呼其名。”她正色道。
“你为什么老是说不能?”他质问。
人生条件不同的人,说的是不同的话。约露却没有答辩,只是微笑。
“叫我惟则,拜托…不要让我求你。”他不看路,看着约露,老练之色全不见了,小孩似的,软化人心的神情,很纯,很真,没有人抵御得了。
“好吧,”约露轻吁一口气。“不过只以私下为限,而侨櫎─我现在真的必须赶到士林去了,工作或许不比快乐重要,但是有很多人如果不工作,可能连快乐也没有了。”“对于意志坚决的人,我们是必须尊重的。”惟则洋腔洋调的笑道,加快了那么一些车速。
惟则把约露送到她要去的那条街巷,车停在街口一树凤凰花丰茂的红荫下。两个小时后,约露谢别访问对象出来,见到人车竟还在荫下,车身都被红簌簌的花蕾覆满了。
黑色吉普车在绿殷殷的阳明山道上驰骋,像一匹不愿辜负草原的野马。他们果然来到黄昏的大屯主峰,四方的山头都成了两面人,一面在斜阳的酒色下,另一面蒙上神秘的暗纱。约露没看到老鹰,只瞥见遥远的淡水河。惟则却喊了起来。
“看,老鹰飞来了!”
“在哪儿?”
“来,我指给你看,”惟则站在约露身后,双手扶住她的肩,脸靠在她腮下,一手指向天,像发誓的情人。“在那儿,”
“哪儿?我没看见,”约露把颈子引得长长的。
“没看见吗?就在那儿呀。”惟则的声音压得极低,脸孔挨得极近,他说话的口气呵在约露的耳根子上,温热而潮湿。约露站直了不动,他用发誓的那只手把她的下巴扳过来,两人的嘴唇只有一发之隔;是会触电的那种距离,是只有情人才有的那种距离。约露有片刻的迷惘,然后,她挣脱了惟则,跳到一边大笑。
“好哇,你骗我!谤本没有老鹰。”
一股山风,吹乱了惟则服贴整齐的头发,他徒劳地把头发拨回去,咧开一口白净的牙齿对她笑。他的脸一面在斜阳的酒色下,另一面蒙上神秘的暗纱。
惟则知道的不止是大屯山的老鹰而已,还有其他许多许多东西…天母喝小酒,美术馆赏现代画,云采餐厅看万家灯火,他甚至知道上哪儿挑古董耳环!
他不像阔别这地方五年的人,他像是从来没离开过。他对这地方瞭如指掌,他对女人也瞭如指掌,他对人生所有幸福快乐的事都瞭如指掌。
他把那只玫瑰香精送给了约露,解了她的谜。她认识他五天了,天天他都拿得出富庶而且优雅的节目。她倒有点像朵养在香精里的玫瑰,除了浓厚馥郁,没有其他的味觉了。**惟刚坐在东京往台北的班机上,咒骂航空科学的落后。科学家的进度追不上影片制作人,谁不知道“企业号”上的光波输送室是多么有效率!还有呢,中国古代道长的那把拂尘,不也是往上一扬,就可以一下把人送到千里之外?
他还在这里坐飞机!
在日本的五天,惟刚比一具被封在棺木里的百年吸血鬼还要急躁、还要阴郁、还要愤怒。他要回台北,他要回台北,终日他的脑子就这么嗡嗡响个不停,养了一窝蜜蜂。他开了会,他签了约,他参观了工厂,他周旋了众人,最后地上了飞机。但是飞机飞机,可恨可恼如此不济。
不是飞机不济,是他的心太急,不是他的心太急…而是事情已经迟了。迟了,迟了,他知道迟了;他的直觉知道,但是理智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