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了比一般护卫高十倍的价钱,却请了个只肯保护他小命,不愿守卫他体肤安全的家伙。
打大朝入严府起,他不知被暗算过多少回,刀伤、剑伤、毒伤样样挨过,唯一值得庆幸的是…他还活着。
但是…
她若同一般护卫般,像只老母鸡对他跟前跟后…那可无聊毙了。所以说,他的爱玩造就了他日后的一切苦难,纯粹咎由自取,怨不得人。
大朝对严公子的问话,只回以一记无趣的眼神。
“反正查不出戴姑娘的底细,不如提早回来。”这是一个天大的秘密。当日,张公子在酷刑逼供下招出,他舍去貌美如花的戴祸水而就严公子的原因是:他本能地认为,接近戴祸水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相比起来,严公子无害得多。
加上,严公子好漂亮,是张公子见过最漂亮的男人。
这番话要流传出去,十成十要笑掉全兰陵国人民的大牙。
人人避若蛇蝎的严公子,居然会被当成是一颗好吃的软柿子。
而且,这种情况还是在他与一名肩不能挑、手不能提、口不能言的哑巴姑娘相比下得出来的。
严公子恨不能一头撞死。原因不是戴祸水来历成谜,而是,他被一枚低能蠢蛋当成一个美丽可欺的善人了。
天底下,他最厌恶的辞句莫过“善人”二字了。
做好事做到人尽皆知…恶。
他倒希望自己恶名远扬,最好是人见人怕、鬼见鬼愁。
多年来,他一直努力达成心愿,成效也颇佳,直到张公子毁了一切。
于是他开始好奇,戴祸水究竟有何不凡之处,能让一名恶名昭彰的淫贼一见胆寒?
所以,他花了千两纹银请大朝调查戴祸水的底细。
“一点消息也没有?”他不敢相信。
“戴姑娘说的身世都是真的。”大朝说,又叹了口气。“但也全是假的。”这是她接过最难缠的工作,害得她连偷懒去喝几坛酒都提不起兴致,早早赶了回来。
“大朝,你今天没喝酒?”
“我已经三天没喝酒了。”
“难怪你神智不清,去喝个几坛再来说吧!”
“就算让我在酒池里浸个十天半个月,我的答案还是只有一个…戴姑娘从头到脚,就连一根头发都诚实无伪,但…却也不值得信任。”百分百的矛盾,却是再真不过的事实。
深明大朝不爱说笑的个性,严公子开始深思她的话。
“那么你说,她哪个部分是真的?哪个部分又不值得半分信任?”
“戴祸水出生林县,家境小康,是家中独女,自幼饱受宠爱,直到一场大水令戴家家破人亡,她流离失所。那年,戴祸水六岁。”
真是十分辛苦又精彩的人生啊!“然后呢?”他问。“没有亲友收养她?”
“有。她最少在十户人家里轮流住饼,却都不长久。她十岁那年,终于离开表舅父家,四处流狼。”
“一个十岁的小孩想必很难谋生吧?”
“别的小孩也许如此,但戴姑娘却有一项非凡本领,为了适应不同的环境,她可以把自己变成世界上任何一个人。”
“易容?”话才出口,他又否定了答案。“不,容貌的转变并不能代表一个人的彻底变化,除非…”他心底浮现一个诡异的念头,究竟在他面前的戴祸水是谁?而真正的戴祸水又是何许人?“有查出她改换过多少身分吗?”
“二十七个。其中十五个,是她本人在街上将自己卖掉而改换的身分,或为人婢、或做妻妾、或代嫁、或入青楼等,千奇百怪。”说到这里,大朝真忍不住要佩服戴祸水了,竟能扮龙像龙、装凤似凤。“而另外十二次则是有人慕名而来,重金聘请她去完成某些任务。在这中间,她曾习武、学医、跳舞、卜卦、唱歌…据说她的歌唱得很棒,可以说是集百艺于一身。但当她离开学习那项技艺的地方后,她再也不曾施展过那些技艺,其禁绝程度仿佛她不曾学过那些东西一般。”
所以说骨子里的戴祸水比他严公子更厉害百倍喽!那就难怪那个臭采花贼不敢动她,反而朝他下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