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小孩骑木马。
痛苦煎熬之际,世钦有些想笑。他那遥远的北方的小小可人儿,抱著小布娃娃到处玩耍的大娃娃,成天迷迷糊糊玩起来却一肚子精怪的顽皮鬼,依然死性不改。
他甘愿顺她的意,陪她玩。即使会玩掉他的老命,他也只能认栽。
世钦,你来。
六岁小奶娃也敢对他这长她近十岁的大哥哥,指名道姓地使唤?不知是他在家中早被兄弟姊妹们使唤惯了,还是对她有莫名的好奇,他竟乖乖听她的,供她差遣。
你要回南方啦?
是,他的家乡在南方,只是一时被人遗忘在北方。现在他的身体在她百般折腾之下,已经康复许多,也该是回家的时刻。
你就不要回去了,留在这里跟我作伴。我养得起你。
那何不反过来,跟他回南方去,一起作伴?
你养不起我的。
他也好笑。小小姑娘,口气真大。
因为你不是长子,也不特别受宠,分不到多少家产的。
他怔住。一个矮不隆咚的小女孩,怎会说出如此世故的话?但她明眸清澈晶亮,一点俗世的污染也没有,天真得像在说童话。
你在这方面跟我一样,所以你可以向我多学学,开始自己攒私房钱。
好主意。他淡笑,有些敷衍的味道。
但是往后十年,他确实在往这条路上走,而且气势愈走愈旺。如今已不再是家里排行中一个若有似无的存在,而是这一辈中如活水江河的经济命脉。
他找到了在家族中的地位和分量,却失去了自己生命中的方向与梦想。
人生是无数选择题的累积,既然有所选择,就势必有所放弃。等他站在家族顶峰上向自己双手垂望,除了满身俗丽的荣耀,他一无所有,只剩一个破旧的小布娃娃。
送你,这是我最要好的朋友喔。
为什么要把这么重要的东西送给他?
有它代替我跟你作伴,你就不会孤车啦。
他并不孤单,他也从来不认为自己孤单,但他深爱这个幼稚又不值钱的小布娃娃。多年后,当他辗转听闻小布娃娃的主人,正处心积虑地想把自己嫁入另一个豪门,他不惜主动挺身,代替父母上京,藉祝寿之名顺道把她领回南方,做他的新娘。
结果她什么也不记得。不记得他,不记得她曾宝贝得要命的小布娃娃…现任宝贝已由大妞妞夺魁担纲。
唯一令他稍感安慰的,是她常常因为痴痴望着他发怔,而害大妞妞跌滚到地上。
堂堂董家二公子,竟沦落到与狗争宠…
“喂!你怎么这么懒,动都不动,就我一个人在忙!”喜棠累到一肚子火。
“是你叫我不要动。”他深叹,明白她根本不晓得这对男人是多残忍的酷刑。
“可是…”小脸沮丧地皱成一团。“不好玩…”
“你要真那么会玩,你才真的完了。”
她在他缓慢施压的挺进之上轻喘。“为、为什么?”
“因为我会拿枪追著你逼问,你是和哪个死男人玩过。”
“然后呢?”
“宰了他。”
“那你呢?”
“我怎么样?”
“和你玩过的女人又是谁?”
他略略一顿,原本仰靠在椅背上凝神闭眸的双眼,开了一条缝睥睨。但见她发髻松散,衣衫凌乱,双手直直撑在他腹肌上,使得双臂间的双乳分外拥挤。她倾著的不解娇颜,纯稚而无邪,与她此刻豪迈跨骑的英姿天差地别。
他忘情地抚摩起她分张的细腻大腿,喑哑呢喃“你在乎吗?”
“嗯,很在乎。”她倾身伏上他胸膛,不安而无助地环住他颈顶。唇对唇,眼对眼,坦诚倾吐。“其实我一点都不想知道那些野女人是谁,可是我又不能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