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已经叫了她快二十分钟了,还不醒。
芙菱呻吟一声,翻身撇开沈彻的手,全身像条毛毛虫似的卷在棉被里。
“起来。”他又捏住她的另一边脸颊,她可真能睡,脸都已经被他拉得变形了,还完全没知觉。
她果然是有些特别的…特别的懒!也特别的会睡!
他微扯嘴角,突然想到一个也许可以叫醒她的方法。
“‘麦可’,上来。”他拍拍床垫唤道。“麦可”睡眼惺忪地看着主人允许它上去温暖的床铺,便摇摇尾巴“爬”上了床,一头钻进芙菱的被子里,并且拚命蠕动身体寻找一个最舒适的睡觉位置。
一秒,两秒,三秒过去,芙菱终于感觉到脚边有个毛茸茸的东西正在侵略她的地盘,她倏地张开眼睛,疑惑地看着正坐在床边的沈彻。
“你终于醒了。”他贼笑道。
“那…是…什么东西?”她睡眼惺忪地问,心里已有八成的谱了。她一把掀开棉被,果然看见“麦可”那颗大大的狗头正对着她打呵欠,可恶,就是它破坏了她的美梦。
芙菱以极快的速度卷走所有的棉被,并且缩到大床的一角,她绝不会和一只狗共享她最心爱的棉被。
“咻,下去,不要赖在我老公身上。”
“麦可”无聊地看了她一眼,大大地打了个呵欠,趴在床上继续它的睡眠。
“你老公?”沈彻挑着眉。
她点头。“我的棉被就是我老公,抱起来舒服又温暖,别人都不能碰。”她埋进棉被里,一脸白痴的幸福样。
沈彻翻翻白眼,不想再继续这种愚蠢的话题,除她之外,大概没有人会无聊到把棉被当老公。
“好了,既然醒了就赶紧下床吧!”他拍拍她的屁股。
芙菱看看时间,才早上六点。“我已经放寒假了…”她又准备躺回去。
“我要出去跑步。”沈彻拉住她,阻止她又倒头大睡。
“那就快去,顺便把那只懒狗也一起带走。”芙菱摆摆手,仍赖在床上。
“你也得跟我一起去。”沈彻笑道。芙菱口口声声叫“麦可”懒狗,根本就是“龟笑鳌无尾”她自己又何尝不是一个懒字了得。
“你跑步我跟去干什么?”她咕哝道,死都不肯离开她的棉被,这么冷的天气要她一大早去跑步,无疑是要她的命。
“我不能放你一个人在家。”他坚决道,突然拉开棉被,将她一把横抱起来。
芙菱被这意外的举动吓了一跳。“你要干什么?”她挥动双脚拚命扭动挣扎,他到底要怎样才肯让她安心睡觉?
虽然芙菱是一百七十二公分的高个儿,但对一百九十公分高的沈彻而言,抱她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他箍着她,将她直接送到浴室门口,有些赖皮地说道:“限你五分钟梳洗完毕。”
他把她推进浴室,并替她关了门,以堵住她的迭声抱怨。
芙菱一个人在浴室死瞪着被阖上的门扉,就算是大哥和二哥,也都不曾把她硬拉起床;她昨天才刚开始觉得他是个不错的人,今天就马上做出这种“令人发指”的事情,真不晓得他到底在想什么?沈彻虽然看似那种凡事无所谓的人,但实际上,他做事都带有强迫性,只要是他下决心要做的事,他就一定会达成。
忍着早起的痛苦,她还是完成了刷牙洗脸的工作,不过她故意用了六分钟,算是对他强迫她起床的无言抗议。
待她重新回到房间时,沈彻已经将棉被都叠好了,而那只大懒狗也转移阵地到了沙发。
“把外套穿上。”沈彻递给她运动外套,拿着钥匙走向门边。
“等等,那只大懒狗不去吗?”芙菱嫉妒地看着窝在沙发上的“麦可”为什么它那么好命,可以待在家里不必出去?
“它负责看家。”沈彻微扯嘴角,当然明白芙菱的想法。
“让他看家?”芙菱怪里怪气地,让一只行动如乌龟的懒狗看家,东西不被偷光才怪。她既然都已经早起了,如果不把这只懒狗也一起拖下水,她实在不甘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