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又说道:“我想知道,如果我把命送给你,你要拿来做什么?”
要了别人的命,总得有番作为。不知为何,他很想知道他能有何用途。
“做什么呀…”项崇恩搔搔头,根本没想过这个问题。
又不是白痴,他哪会真的以为随口说说就有人会把命送给他呢!机率几乎等于零的事情,他当然不会先花脑筋去想要怎样。
“你不是要带我去晒太阳吗?”不等他回答,杳窗突然又道。
“呃,晒…晒太阳?”
点了点头,杳窗的视线转向玻璃窗外,盯着对街高耸的建筑物所造成的阴影,兀自说:“这里晒不到什么太阳。”
“你想晒太阳?”盯着他苍白的肤色,项崇恩总觉得他应该是那种不太喜欢晒太阳的人才对,否则也不会选择这家咖啡馆休息。
他的脸色,似乎比昨天苍白许多,不知道是不是生病了…项崇恩突然担心起他的身体状况。
“想。”杳窗的眼神移回他的脸上,简单地应了声。他那对乌黑的瞳眸里,并没有太多的想法,仅仅写着想晒太阳的意愿。
离开医院,他就直接被送回家里,是许久没有好好晒太阳了,乘机去晒晒太阳也好。
这几年身体健康许多,他并没有小时候那么虚弱,大家却仿佛阳光的热气也能伤害他一样的呵护着,想来就有点好笑。
虽然心脏有点小毛病,他主要患的病却是气喘啊。
除非有过敏源,否则没听过阳光会对气喘病有影响的吧!
就算心脏方面也有点小毛病,不做过分激烈的运动就行了。
听见他不强势却肯定的要求,项崇恩想不出反对的理由,只好耸耸肩道:“好吧,既然你想晒太阳,就去晒太阳!”
天气这么好,浪费在咖啡馆里或许是可惜了些。
不难的事,他向来不在意成全别人的希望,配合度颇高。当然了,一切的配合建立在不妨碍他的个人意愿之上。在别人眼中,他恐怕是自我到了极点。
**占地广大的森林公园,因为宽阔而显得人群稀疏。
大概是因为非假日,时间又还早的关系,在公园里遛达的大多是溜狗、溜鸟的闲闲人士,或是在公园里散步、下棋、三五成群聚集聊天作伴的老人,或者是带着稚龄孩子来走走的家庭主妇。
四下的景象,大多是优闲而轻松的。
鲍园里,暖暖的阳光之下,似乎脱离了现代社会忙碌的脚步。
“我们脱鞋走这个吧!”站在一条百尺长的健康步道前,盯着步道上头大小不一的圆滑石头好一会儿,杳窗突然对项崇恩道。
“这个…走起来会很痛耶!”盯着那些石头,项崇恩有些犹豫。
虽然说是健康步道,他可不认为走完这趟自虐之路,身体就能健康到哪里去。走不到一半,脚底就会痛死倒是真的。
“身体不好的人走这个才会痛,我看你的身体倒是不错,应该比我好吧?”不管项崇恩走不走,杳窗蹲下身开始脱起鞋袜。
从来没试过,所以他很想尝试看看是啥滋味。
“就算身体健康,会痛的人还是会痛啊。”忍不住本哝,项崇恩还是认命地跟着脱鞋子。
身体看来少说比他好上N倍,都被说成这样了,不舍命陪君子行吗?这个脸他丢不起,岂能轻易让人给瞧扁?
又不是没走过这玩意,他会不知道走起来有多痛?
啧,走就走,干嘛还要脱鞋子呢?
“会痛也是对身体好。”反正没有坏处,就当是自我训练忍耐力。无论痛还是不会痛,兴致勃勃的杳窗都做好了心理准备。
“我的身体已经够好了。”叹了口气,项崇恩侧眼睨着他说:“看在我舍命陪君子的份上,下次你心情不好的时候,对我的态度至少也好一点。”
顿了一下,杳窗回望着他“很难。”
除非泉的想法有变,否则谁也不能改变泉对他的观感和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