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半天后“后悔?不,我不会后悔,”她坚决地摇摇头。“可是…”突然,她转身大步走到邹文乔身边。“邹先生。”
“嗯?”邹文乔漫不经心地应了一声,双眼依然盯在萤幕上。
“我曾经请你答应我一件事。”
“对。”
“现在我要再多加一件。”
“哦?哪一件?”
“如果有那么一天,你讨厌和我在一起了,或者你喜欢上别的女人了,你一定要老实告诉我,我会马上和你离婚,绝不会让你为难。”
邹文乔终于抬起头来看着她了。“这是原来那一件。”
冉樱点点头,脸色更严肃。
“可是,如果哪一天我真的笨死了,请你千万要遵守稀有动物保育法的规定,绝对绝对不能吃掉我!”
曾经是日不落国的大英帝国首都伦敦,今日仍是欧洲最大的都会,而它最迷人的地方在于它处处都流露出一股高雅的贵族气质,庄严宏伟、美轮美奂得令人难以想像,虽然没有纽约的豪迈奔放,较之巴黎也少了些浪漫随兴,但伦敦就是有其独特的温文尔雅气息。
然而有时候,它却又是那么冷酷、灰涩,甚至脏乱得令人不敢置信;英国上流阶层特有的绅士作风,绝不轻易让情绪显露于外的扑克脸,从另一种角度来看,何尝不是冷漠无情的表现。
这里倒满适合邹文乔的。
这是冉樱到达伦敦之后的第一个感觉,随后他们就直接到宁静安详的肯辛顿区,那是属于半乡村地带上流社会的郊外社区,人文荟萃、气质淳厚,特别是肯辛顿宫以南更是充满了多国贵族风情。
在这个贵族区里,邹文乔拥有一座帕拉底欧式豪宅,内有令人印象深刻的艺术收藏和古典派雕塑,大厅、交谊厅、音乐厅、大理石舞厅,还有大大小小四十几间房,以及一个管家、一位大厨和十六个仆人,听说是邹文乔母亲的第一任丈夫留给她的庞大遗产其中之一。
这儿是他们预定停留在伦敦期间的住所。
可是,冉樱在第一天就迷路了,幸好管家在左翼家庭厢房的空房里找到了她;第二天她又迷路了,厨房女仆在右翼厨房的地下室酒窖里捡到她;第三天她还是迷路,雷峰在主宅交谊厅楼上的小休息室里看到她沮丧地跪坐在地上。
这回,她一见到邹文乔,就很认真地警告他“我们如果继续在这儿住下去,总有一天会没有人找得到我了!”
而邹文乔也很严肃地听进去,并思考。
冉樱可以想像得出来他在思考些什么,他一定是先想到那条被压扁脑袋的大懒蛇,从而联想到将来的某某一天,可能雷峰又会跑去对他说:那个笨女人已经饿死在某某房间的更衣室里了!
般不好几百年后才会有人在某个秘密夹层里挖到她的骷髅也说不定!
“我们搬到圣詹姆斯公园那儿去住好了,”邹文乔终于决定。“那儿比较小。”
小?哪里小啊?
“没有更小的吗?”在这栋光是玄关就至少有三十坪大的华宅里,冉樱和两旁一个管家、六个仆人大眼瞪小眼。“譬如三房两厅,我一个人就可以摆平那一种的?”
邹文乔皱眉了“你在这儿也会迷路吗?”
怎么可能!
冉樱正待摇头否认,转眼一想,旋即又改为点头。“搞不好喔!”
这样也会迷路?
丙真是个笨女人!
邹文乔不禁叹气了。“雷峰。”
肚子快笑爆了的雷峰忙应了一声。“老大?”
“到圣詹姆斯广场那儿找栋房子,她不会迷路那种的。”
“…是…老大,”雷峰很努力的不把笑声爆出来“皮卡地里那里可以吗?”
“随便,只要她不会迷路就行了。”
于是,一个星期后,他们又搬家了。
再过一个星期,就在圣诞节前不久,他们结婚了,而且是最简单潦草的那种结婚方式,没有礼服、没有花、没有摄影留念,只有神父的证婚、一人一句“我愿意”和交换结婚戒指,然后两个人分别在教堂婚姻记录簿上签上名字,冉樱就成为邹夫人了。
然而,最夸张的还是新婚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