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白的言词像里了宠溺的蜜,居然能让这样的话一如爱语。
我欣喜地找来一只装饰用的水晶花瓶,不管它造价多少,派得上用场时,黄金打造的身价也只不过是花瓶而已。我插好花,立在一边向他道:“是不是相得益彰:”真正花瓶与花瓶女,可不是。
他将手提包搁在架上,走过来勾住我的腰,低沉地逸出笑语:“你总是这么可爱。”
“我需要明白它的花语吗?”我抬头向他。
他摇头:“不,我买它,是因为它的本身吸引我,不为花语或其它。”
那真是好。我一直不认为硬是给花朵接上一个花语有什么意思,让花儿只是单纯的美丽不更好?
“可是你以前常订红玫瑰送别人。”我故意找他的碴。
“那只是一种礼貌,并且她们相信花语。恰巧你完全不信那一套。你不懂什么叫因人而异吗?”他笑得无辜又狡猾。
我点着他胸膛:“投机分子。”
领他坐到餐桌前,事先说明:“即使差强人意,也请你多吃饭少批评,因为没有下一次了。”
他瞥了眼满桌菜色:“看起来还不错。不过我怎么觉得像是一场拌门宴?你真的只是心血来潮吗?”
这种犀利令我心颤了下,坐在他对面,替他添了碗饭:“放心,我不是朱元璋,不会趁你酒足饭饱时诛杀你,你只需担心胃痛而已。”
举杯与他干了下,我仰头饮尽。
“来吧,今朝有酒今朝醉。”
我少见的豪气与热情让他配合地与我搅和,边吃边喝,并且还放了张音乐,拉他跳起舞。仗着微醺,我几乎没跳起脱衣舞,只一迳狂放地笑着,一杯一杯的酒饮下腹,逼出了几滴泪,淌入他怀中。轻喃着:“楼逢棠,我真是喜欢你。”
“我也喜欢你。”
他的回应令我欣喜,伸手按灭灯光,我拉他一同站在落地窗前,外边华灯正闪烁,映入五彩虹光在我们这方黑暗窗口。
“怎么了?”他托起我下巴,轻轻问着。
“没什么,庆祝我们互相喜欢。”我甩着发,缓缓压他一同坐在地毯上,他干脆背靠着墙,拉我靠在他怀中,两人一同面向外边,任由闪烁的霓虹灯在我们的脸上变幻颜色。
“我们这样的人,能互相喜欢也真是奇迹了。”我叹息,酒精使得我声音更加低沉,我没有醉,只是薄醺。喜欢这飘飘忽忽的感觉,并且在他怀中。
“不。这是必然的结果。”
“这样就是“结果”了吗?”
“当然还有下文。只是你不愿去想更多,对不对?你怕死了会有人绑住你。”
真是了解啊!不愧我生平第一个喜欢上的男人,但又因为他太聪明,致使我否决了与他瞎混下去的想法。有些男人只会愈相处愈难割舍,如果不是他放不开我;便可能是我离不开他,多悲惨的情况。
我没有回应他的话,而他低沉迷人的嗓音又由我头上传来:“你一向不会任自己太去喜欢某些事物,没有特定喜爱的饰物,也没有特别偏爱的穿着,没有所谓的知己好友,我想,连你的父亲也不曾探得你心吧?”
“我爱我母亲。”我轻喃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