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个摄影机而已。
大神探认为,即使偷到罪犯家搜集证物,也要有十分把握才行,也就是每一次行动必须有所收获。像一般笨侦探只会盲目行动,所以经常徒劳无功还不打紧,往往又事迹败露惹出轩然大波,不但未使案情简翠,反而越弄越不可开交。
这也是为什么侦探小说可以一写就是厚厚一大本的手法之一,原本很简单的事件,可以经侦探复杂头脑加入后,导致案情越描越黑。
他认为,嫌犯是个女人,女人的秘密往往藏在卧房里,只要他能看到她一晚上做了什么事,很容易知道她会把重要文件或物品放在哪里,即使不能,从她行为中也可从罪犯数据库里查出可能隐藏的地点,因为女人只有独处时才会现出原形,这样再次行动时就不会徒劳而返。
这一想,让曾曼呆在原地又过了半小时,他急忙回复过来,用电磁扫描仪先解除屋内警报,然后非常熟练地打开门锁,迅速钻人屋内。
他没有时间观察房内布置,只觉得地方相当宽敞,凭着大神探直觉地爬上二楼,曾开错一间书房,然后顺利进入主人卧房。
满室刺鼻芳香害得大神探差点打了个大喷嚏,他捏住鼻子,从袋子里取出小型手电筒。主人卧房是典型贵族套房,一张圆形大床摆在正中,地上铺着毛茸茸极为舒适的印花地毯,贴壁的古典大橱看起来稳重端庄,白纱飘逸的绣花窗帘更添维多利亚时代古典浪漫气氛,属于非常女人化的房间。
他很快巡视环境,决定用古老方法把隐藏摄影机嵌入琉璃吊灯内,于是他轻悄搬来一张骨董单椅,站上去把它装好…就在这时候:他大功完成正准备下来之时,忽然响起可怕的尖叫声,把曾曼吓得连同椅子-起滚落在地毯亡。
丁蔷猛然捂住陈榆的大嘴,露出奇大惊恐的眼睛。
她们一起来到李芝梅的住宅,丁蔷坚持的。她是个急性子,如果不能立刻看到现场,她可能整夜不能入眠,而到了次日要看现场之时,就变成精神不振了。
丁蔷开着她的老爷破车,载着陈榆直接拜访李家。沿路上陈榆沉默不语,丁蔷只好单刀直入,和她做一问一答的侦探必要功课。
“小梅怎么死的?”
“被毒死。”
“死状很惨吧?”
“全身软绵绵瘫在地上,晚饭搁在桌上,只吃一口就死了。”
“她在李家做什么?”
“闲逛吧!”
闲逛?可是现代新兴的行业?有钱人爱花钱的把戏…
“她和李芝梅是什么关系?”
“无所不谈的闺中密友,除了我之外,就是她了。”
“在场的有谁呢?当时李芝梅人在哪里?可能谋财害命?或是见色起意?”
陈榆面孔有些为难。
“还是由芝梅告诉你吧!免得她嫌我多事…”
可见陈榆相当在乎李芝梅的感觉,或者说怕自己多嘴而惹祸上身,胖子通常怕麻烦,载她过来已算是非常麻烦的事,而丁蔷;此大侦探又必须有陈榆引见才行。
然后到了李家,她们才下车,便看到两只狗瘫在两旁的惨状,接着陈榆失去控制似叫出来…
“你想惊动全世界的人吗?”丁蔷低声叫到。
她们急忙望向屋内,所幸唯一有点重听的老园丁没被吵醒。
放开手,陈榆眼泪一涌而出,丁蔷飞快将她拉到围墙边蹲下。
“芝梅…”陈榆苍白着脸拚命想探出头。
“放心,她出门去了,车库是空的,可能是小偷…”
“也可能是…”
“凶手。”丁蔷替她说完,因为她全身抖得不象话。
“我早和她说过,身边有这么多钱,一定会遭人觊觎的…”泪水悬在肥肉细缝里,她无助地望着自封大侦探的女人。
“现在怎么办?”
丁蔷猛然振作精神,看到无助的人就是她赴汤蹈火的时刻,于是她压低陈榆的肩膀自己小心站起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