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最后的合同书是余曼丽代表华中公司签的字。吴晓
觉得余曼丽是当地人,将来万一遇到什么麻烦她也能摆平,另外,还能在甲方面前树立余曼丽的威信,在娱乐城内
树立她的权威,便于她今后工作。因为在很多人看来,谁能代表公司签字谁就是"老板",吴晓
现在就是要余曼丽来当这个"老板",这样才能够最大限度地调动余曼丽工作的主动
与积极
,最大限度地发挥她的作用。当然,合同的内容都是经过吴晓
反复推敲的。内容包括:(1)每月租金十万元人民币,另外甲方在娱乐城每月享有壹万元免费签单权,附上有权免费签单的人员名单一二三四;(2)签定合同7天内付定金贰拾万,免费三月装修期,从第四个月开始每月5号之前付当月租金;(3)甲方负责在三个月内完成门前绿化带该广场审批手续,乙方承担费用完成改造工程;(4)甲方无偿提供
电指标和设备,乙方自理
电费及其他各
经营税费;(5)甲乙双方都谋求
一步合作的可能
,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收购合同标的背后整个厂区的权力。吴晓
并不完全同意余曼丽的这些观
,比如余曼丽将贪污调侃成"私自提成"他就不能接受,但他不得不承认余曼丽的这些分析有一定的
理。吴晓
分析完了之后,余曼丽补充自己的看法。她认为从综合楼大门到青年路之间这十几米宽的绿化带既防碍视线又影响停车,最好能由厂方
面将其改成一个小广场,既能停车,又醒目。吴晓
很是赞同,他
上就想起了
圳的世界之窗和香
湖游乐场,世界之窗的门
就是一个广场,所以一天到晚车
龙,生意极好,而香
湖的正门往里面拐
去几百米,从
南大
上
本看不到游乐场的正门,不要说外地人了,就是
圳的本地人也很少知
里面的风景,所以说,娱乐场所的门面非常重要,其重要程度不亚于女人的脸面。调整,已经恢复灵气,她好像是专门等着吴治平提这个问题。
"都行。"余曼丽说。
租赁签定之后,立即投
装修。吴晓
继续放权,娱乐城的装修工作也
由余曼丽全权负责,而吴晓
自己则把主要
力放在火车站旁边的那个商住楼上,毕竟,相对于一个租用别人
业的娱乐城来说,商住楼才是华中公司真正的大项目。在这边工作顺利开展的同时,吴晓
在集团总
那边也"红"了起来。合同是比较公正的,吴晓
并没有因为自己掌握主动权加上不利于对方的不合理条款。吴晓
认为,不公正的合同是不能维持长久的,在对方地盘上更是这样。例如,余曼丽已经说服对方接受由甲方负责将门前绿化带改造成广场的条款,吴晓
主动建议将此款加上"费用由乙方承担"。余曼丽不理解,吴晓
解释说,如果让对方
钱,准会无限期拖下去。"这有什么不好理解?"余曼丽说:"你昨天问为什么新建的大楼就要卖,因为建大楼个人能捞好
,卖大楼个人还要捞好
,吃亏的是工厂,赚钱的是个人;再说,厂搞好了对厂长个人有什么好
?不是有那么个企业的厂长,把一个几十万元的小厂搞成一个几百亿的特大企业,就因为-私自提成-了百分之一,枪毙!厂搞垮了对厂长个人有什么坏
?大方
,把捞到的钱用一些与上级领导-
洽关系-,说不准还能提
,就是免职也合算。"集团公司有一个内
刊
《集团快讯》,报
的全
是集团内
的一些事情。以前吴晓
在集团总
的时候,清闲,还经常为《集团快讯》写写稿,来武汉当封疆大臣后,忙了,考虑的问题多了,有压力了,也就没有时间和
力写了,设置基本上没时间看了。他不知
,正是由于这个《集团快讯吴晓
想了一下,觉得从长远的发展来看,当然是一锅端合算,综合楼后面的整个工厂面积不小,而且这里地段好,完全可以开发成一个
尚小区,吴晓
知
,要想在武汉的房地产界有一席之地,光靠一两个商住楼是不行的,肯定要成片开发,上规模,上档次,上
实施,如果那样,
前的这个玩
总厂倒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但
下时机不成熟,下岗职工安置和银行贷款的偿还都是无底
,还是等国家有明确的优惠政策再说。双方合作经营看起来最省钱,其实风险更大,将来扯
的事少不了,没法正规
理,将来万一双方
现了不愉快,怎么说人家都是地
蛇,吃亏的肯定是华中公司。所以,最佳的方案只能是先租赁,等以后时机成熟再考虑"一锅端"的整
收购方案。余曼丽见自己说得吴晓
发愣,刚开始蛮得意,后来又觉得自己跑题了,不太好,想收回来,于是对吴晓
说:"你看玩
厂那边…"谈判很顺利,
人意料之外的顺利,顺利到双方好像并不是合作的关系,倒是像施舍与被施舍的关系。吴晓
来武汉之前,曾经有人告戒他,说武汉人很难打
,现在给吴晓
的印象是武汉人一
都不难打
。本来明明是吴晓
想
娱乐城,要找一个合适的场
,没想到厂里面居然把他当作了救星,那样
与吴晓
的合作就像是一个穷困潦倒的人突然攀上了一个阔亲戚一般,合作的条件几乎是由吴晓
他们这边说了算。"什么叫-都行-?"吴晓
问。"租也行,合作经营行,买也行,"余曼丽说,"只买综合大楼行,将整个玩
厂整
一锅端过来也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