予同情。
他只不过提供一间柴房供我使用,我越红也非没见过世面,竟然如此之势利眼。
巫美花闯进陈某的闺房时,我回到自己柴房。长吁短叹既已无益,不如去上班。既可消遣又可赚钱。
才换好衣服,巫美花就来敲我房门,眼睛红红的,我忽然想起了鳄鱼,它们总在吃人的时候流泪。
我一向喜欢鳄鱼,也对巫美花颇有好感。
“我还有事,得走了,拜托你照顾他。”她咬着嘴唇,像是挺为难。
“他需要你。”我看看她,平心静气地说。
“我…”她的眼眶又是一红。
有的人天生命好,福气大。两个男人为她寻死觅活,她还哭呢!
“你最好留在这里陪他,”我心拙口笨“他伤心极了,弄不好会出人命。”
“我知道…可是我也没办法。”她低下头。
是啊是啊!爱情如水向东流,一去不回头。既是覆水难收,再留下来又有何用。我是个局外人,却还不如她想得通。
“好吧!我照应他。”我只有慷慨应允。
“百成那边…”巫美花迟疑地。
我的嘴巴看起来真的那么阔吗?
我向她保证,如果胆敢吐露半个字,就触电雷殛而亡。
尽管这种事不易碰到,她也礼貌性地表示感激。
巫大小姐走了,我叹了一口气。她好歹算起来也是个艺术家,怎么谈起恋爱来如此之缺乏艺术?
陈诚仍熟睡如死猪,紧抱着的枕头也松了。我获得一个结论…一个人若只想独处时,他不需要任何人。
我关上卧房门,难得的假期,应当好好利用。
但令我诧异的是,陈诚房东是一尘不染的人,此刻除了他自己外,房间内外可是干净整齐。根本不必要我多耗力气。
他是怎么办到的?我看清洁女工也会含羞愧死。陈诚没回来时,我天天在电脑旁边留话给她;她可能是个文盲,看都不看一眼。
我后来就改了这个滥习惯,她若是会打电脑,何必来辛苦做女工?
既然不必打扫房间,我也不必强求自己做个什么有用的人。我打开客厅的矮柜,里面有成千上百的录像带,我抓了一卷,又泡了杯茶,舒舒服服地坐了下来。
我不是有意忘掉某人在试凄受难,他是自找的,怨不得别人。
录像带是部北欧片子…狗脸的岁月,主角是个小表,顽皮极了,也知道伤心,但顽皮归顽皮,伤心归伤心,像两片兜在一起的分裂物。
小孩是天底下最矛盾的物事。
男人也是。
他们做出某些事,也后悔某些事,但还是要做。
我既没有小孩,也没有男人。
我是我。
值得庆贺。
我又去煮咖啡,在里头滴了两滴白兰地。这是安海伦最喜欢的喝法。
正想着她,电话就来了。
“你怎么不去上班?”她质问。
“我不舒服。”我再大的胆子也不敢说一同居住的人生病。
明明只是同一屋檐下住,也会听成“同居”
“我来看你。”
我连连推辞,告诉她不敢当。
“我有话跟你说。”她这才炸了起来。
我教她在电话里说。
“电话中说不清。”她暗示目前有人可能在窃听电话。
“那就别说。”
她恨极我的态度:“你这个没心没肺的混蛋,嘉露出事了。”她大叫,意图震聋我的耳膜。
出事?
我马上赶往医院。
嘉露正在急救。她的子宫大量出血,密医不小心,帮她堕胎时,连子宫一起刮破了。
她只有十五岁。
我全身发冷,眼泪扑簌而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