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一星期的假,再接连著寒假,她有足够的时间照顾母亲。
林世骏则无论课业、事业再忙不过来,晚上仍坚持来换班,他甚至把杜明峰也抓来当差,让她能回去休息。
余家的亲戚不多,大陆的太远、台湾的又太疏,有紧急事时也只脑瓶自己。
另一个到医院的常客就是目前猛追桑琳的赖建仲。此刻正是献殷勤的时候,他当然不能放弃。桌子墙角那些鲜花和营养品,有一大半都是他送的。
罗凤秀大概也自觉到自己来日不多,所以特别喜欢看到他,那感觉就像是女儿的终生有所托般,因此说话的语气就如丈母娘对女婿般,谈桑琳的脾气、谈婚礼、谈未来…常常要等到桑琳出口打断才停止。
赖建仲当然暗自窃喜,他甚至盘算著,若余伯母有个万一,他是否能和桑琳在百日内结婚?
林世骏自然是暗自着急,他知道桑琳孝顺,又想报养育之恩,她会不会在母亲快要面临死亡的压力下,糊里糊涂就出嫁了呢?不行!桑琳可是他的呀!
他再度恨起自己的年龄太小,他今年虚岁才二十一,唉!为什么地球不能再转快一些,地心引力不能再强一些?
如果有一种机器,能让他的一天飞快成一个月,那么只要七十二天后他就能大过桑琳,他会马上带她走进教堂,过著比翼双飞的日子。
如果,吃一种葯,能加速他的老化…
如果、如果…想了半天,他甚至还没开大三呢!
他看得出桑琳并不爱赖建仲,她之所以和他在一起,不过是安慰濒临死亡的母亲而已。
一个四月的晚上,杜明峰被林世骏找来医院,他现在是个有名气的歌手,没事出门总爱戴鸭舌帽和墨镜,深怕被人认出。
“不够!明眼人还是会看出你来。”林世骏丢给他一顶滑雪帽,遮住整个头,只露出两只眼睛。
“妈的!你确定吗?若是惹上警察,我可就『大红大紫』没脸见人了。”杜明峰说。
“错了!这种知名度才酷哩!”林世骏调侃道。
“你老弟还真是来一个『杀』一个咧!你不累我都累了,有时候我心里还真是不平衡呢!”杜明峰不悦的抱怨。
“废话少说!”林世骏用力拍他的头一下“我已经用三首歌做代价了,你还敢喊亏?”
“我说的是桑琳,是我先的…”杜明峰欲言又止。
“拜托!你那是恋母,我才是恋爱,请你记清楚这完全是两码事好不好?”林世骏冷冷地说。
杜明峰还想再说些什么,林世骏已经替他套上滑雪帽了。
此刻,正是桑琳奉母亲的命令送赖建仲回家之时,他们会按惯例先穿过医院旁的一座公园。
这一带住宅少,加上气温降低,所以一入夜,四周便没什么人,正好方便他们两人“作案”
那个一看就让人讨厌的赖建仲果然坐在长椅上,正口沫横飞地在阔论高谈,完全不顾桑琳的?郏及环境的不安全性。縝r>
哼!真是标准不为人著想的大男人主义者!
桑琳又打个呵欠,她白天上了四节英文课,刚刚又陪母亲聊天,早已没力气开口了。
突然,由树丛后头窜出两个蒙面歹徒,全是一身黑衣,手上拿著两把形状奇特的利刃。
这种场面电视上是常演,但桑琳没想到自己竟会亲身碰到,因此有一种在作梦的不真实感,连尖叫都忘了。
反而是她旁边的赖建仲先歇斯底里地嚷了起来。
他的叫声彷佛更刺激到歹徒,矮的那个马上冲向前,把刀抵在他背后,用极尖的声音说:“敢再喊一次,我的刀就刺到你的心脏里啦!”
赖建仲吓得赶紧把肚子前面突,深怕歹徒下手。
斑的那名歹徒也同时抓住桑琳的手,但她并没有害怕,还很镇静的说:“你们到底要什么?要钱我们会拿出来,可千万别伤人命,那会判重刑的!”
“钱!”高的歹徒用刀指著赖建仲说:“全拿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