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一个人时,目光就会忍不住追寻着他,哪伯是他穿几号鞋子,什么Size的衣服,喜欢吃什么,暍什么,她都迫切想知道。
“梁凯轩,你什么时候回来怎么都没说一声,我们家莎莎一直惦记着你。”梁家有女初长成这已经不是秘密,只是当事人很白目的一直以为自己隐藏得很好,所以大家也乐得配合;
“二姐,你说这干么?”害她都不好意思了。
“好啦,我不说了,你喜欢就好。”
“二姐。”
梁妍雪不理会难得害臊的梁莎莎,认真的直视着讳莫如深的梁凯轩“我走了,我们家莎莎拜托你了。”说完她便摆摆手离去。
梁凯轩眉头打了死结,抚着太阳穴。他们家的莎莎与他何干?还有为何这位梁小姐也说认识他?
他一直以为梁莎莎口中的轩大哥只是长得很像他,名字也碰巧一样的男子而已,虽然这种可能性非常少,不过也不是不可能发生,世界那么大,不可思议、令人匪夷所思的事件天天上演。
因此这些日子以来,他也只当梁莎莎是个认错人、爱黏人的邻家小妹妹,但今天这位梁小姐怎么也把他当成那个轩大哥?梁莎莎胡闹任性也就随她,怎么她的家人也跟着起舞?
记忆中他以前的确是住在梁家大宅,在祖父母过世后跟母亲相依为命,直到母
亲病殁,这一段路他都是一个人定来,没有朋友、没有亲人,而莎莎…为何他记忆里没有这家人的存在,没有她?可她却又是那么信誓旦旦的…该死的,他的头又开始抽痛…
梁凯轩忙不迭的甩甩头,恢复冷静自若。不该去想的,他还有任务在身,儿女私情不是他现在该想的!
“轩大哥,别理会我二姐的话。”拉起他厚实的大掌摇呀摇,梁莎莎展露小女孩的娇态“我肚子饿了。”
“莎莎,你的手。”
“喔,抱歉,反射动作。”真是的,让她牵一下又下会掉一块肉。不过算了,只要能在他身边,她就觉得很幸福了。
…。。
昨天是共进早餐,今天是亲自送爱心便当到法兰斯中学,晚上又出现在他家的餐桌上,而且还亲自下厨。
“来来来,吃晚餐了,今天这些菜可是莎莎的杰作。”刘婶兴致勃勃的捧着菜肴走进餐厅。
在一番装潢和摆设好家具后,这宅子渐渐有了家的味道,也开始有了人气,特别是那个聒噪的小麻雀天天光临后。
“确定没问题?”梁凯轩盯着面前一盘盘的菜。
明明他可以不用坐在这陪梁莎莎办家家酒,偏偏看到她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流转着殷切冀盼波光,他拒绝的话怎么也说不出口,最后只好沦落当居家型好男人每天乖乖回粱宅报到。
“这是我第一次下厨。”粱莎莎夹了块肉到他碗里。
“轩少爷,家里急救箱里有五罐胃葯,你放心的吃吧。”刘管家同情的看着那块分辨不出是黑炭还是肉的物体。
“刘管家,别取笑我了。”粱莎莎薄嗔,自从偷听到她和梁凯轩谈话后,刘管家老喜欢调侃她。
“好啦,让他们小俩口慢慢吃,老伴你来帮我收拾。”识时务的刘婶不由分说
的拉走两百烛光的刘管家。
“轩大哥你先尝尝看好不好吃,你别听刘管家乱说,我绝不会让你挂急诊进医院的。”
瞪着碗里那块据说是葱爆红烧肉的黑色物体,梁凯轩觉得自己像用来做实验的白老鼠。
“快吃呀。”她可是为了他而努力学习做菜。有句话不是说,要抓住一个男人的心,要先抓住他的胃。
梁凯轩咬了咬牙,一副慷慨就义的模样将那块肉送进嘴里。他尝到了烧焦的味道,也咽下她的心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