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要这么大费周章地向她道歉?”蓝仲勋谨慎道。
芙菱今年已经二十二岁了,却还未见过有男孩子追求,如果说他这个做大哥的从不紧张,那是骗人的。如今真的出现异性送花给芙菱,他反而开始担心起来。
“事情才不是那样!”芙菱强调自己的立场,严重的睡眠不足,使她的心情更加恶劣到了极点。“我昨天明明当着所有记者的面骂他,还把花丢还给他了,可恶,报上竟然一个字都没提。”根本就是欺骗世人的行为。
“你真的把花丢回给沈彻?”蓝仲达挑眉道,一脸好像快笑出来的样子。
“当然。”芙菱骄傲地像只孔雀,随即又像只气唬唬的老母鸡,忿忿道。“早知道报纸会这样乱写,我就应该把花直接砸在他脸上,以报他害我流鼻血的仇。”
“女孩子讲话不要这么粗鲁,以后若嫁不出去找怎么向死去的爸妈交代?”蓝仲勋语重心长,身为一家之长,他有责任为妹妹觅个好夫婿。
“那我就赖着大哥一辈子,只要芷嫣不介意就行了,对不对?”芙菱对着芷嫣赖皮一笑。“而且我又不会煮饭,难道你们忍心看我嫁过去,被婆婆念、被老公嫌吗?”
“说得也是…”芷嫣点头同意,嫁人固然要紧,芙菱的幸福也是很重要的。
“放心啦!会在意这种事的人,倒贴他一百万…哦不!就算是一千万,他也未必会愿意娶你回家。”蓝仲达笑得涸其张,差点从椅子上跌下来。
蓝仲勋敲他一记,训道:“别把小妹说得这么不值钱。会欣赏小妹的男人,才是好男人,其它的根本就不值得一提。”
听到大哥发出正义之声,芙菱和芷嫣在一旁点头如捣蒜。
“基本上,要找到能够忍受像小妹如此懒惰的人,还真不容易,不过我恰巧认识三个。”蓝仲达跩道。
“谁?说来听听。”蓝仲勋问道,也忍不住好奇的心。
“一个死了,一个还没出生。”
她就知过会有这种答案!芙菱朝蓝仲达做了个鬼脸;但蓝仲勋仍正经八百地追问道:“那另外一个呢?”
“就是你呀!”蓝仲达哈哈大笑,大哥就是把芙菱照顾得太无微不至,才会养成她这么懒惰的性格。
他的玩笑显然没有引起共鸣,在座三人同时赏了他一记大白眼,但蓝仲达还是犹自笑得好开心。
半晌,蓝仲勋突然开口转移话题道:“啊,对了,芙菱,我后天要下南部开研讨会,可能会顺便带芷嫣回家…”
“什么?不会吧!”芙菱拍着胸部,差点被吐司噎死。“那我怎么办﹖你们不能丢下我啊!我会饿死的。”
“有仲达在,而且我会把一星期的食物都准备好,放在冰箱里,你只要用微波炉热一下就行了。”蓝仲勋道,他也怕她一个人在家。
芙菱哭丧着脸,好像世界末日要来似的。
“芙菱可以跟我们一起下去啊!”芷嫣提议道。
芙菱恍若遇到救星般,眼中闪着明亮的光辉。
“大哥和芷嫣难得有时间独处,你还要跟去当超级电灯泡,不如乖乖待在家里陪我打电动玩具,我还会负责煮饭给你吃。”
芙菱以怀疑的眼神盯着蓝仲达,她从来都不敢奢望他会煮东西给她吃,他跟她一样懒;再加上二哥自营征信社,是个私家侦探,每天在家时间不固定,靠他吃饭她可能会先饿死。
不过,她不得不承认二哥说的话颇有几分道理,大哥和芷嫣每天除了上课之外,其它的时间大多在厨房里度过,难得大哥要下南部去拜见岳父岳母,她跟去就显得有些碍手碍脚了,再加上芷嫣家里亲戚众多,而她一向又很讨厌交际应酬,所以,为了免除麻烦,她应该还是选择待在家里和一堆微波食物为伍才是上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