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胞突然觉醒所致,总之,芙菱使尽吃奶的力往前伸手一抓,竟然就让她抓到了偷车贼的衣服。
由于芙菱的“神来一手”让偷车贼顿时失了重心,整个人向后摔离车子,和芙菱一起跌倒在地,而机车则往前打滑倒在地上。
此时,由后追赶上来的沈彻,一把扶起她,气急败坏地大吼:“你又在搞什么鬼啊?”
“他是偷车贼!快抓住他!”芙菱喊道,连忙从地上爬起来。
蓝仲勋一个跨步向前,轻易地便逮到正欲逃跑的偷车贼。“我没有偷车!”男孩扭着身子欲挣脱蓝仲勋的箝制,眼前出现的三个男人实在高得骇人。
“骗人,这车子明明就是我的、上面还有我的签名记号。”芙菱喘着气,走过去牵起机车。
沈彻本来该为她这莽撞的行为生气的,但现在他却忍不住大笑出声,因为他刚刚看到了一个“奇观”—他这辈子从没见“麦可”跑得如此勤奋,当然更没见她跑得这么快过。
瞧她刚才追机车的那股劲,实在很难想象她平常都是瘫在沙发上动都不动的。
也许她有未发挥的运动潜能!
“我想你可能不适合打篮球,反而适合跑百米。”他揶揄道。“你跑起来快得惊人。”
“废话。”芙菱根本没发现他在调侃她,兀自激动道:“这是我牺牲宝贵的睡眠,努力打工才赚来的机车。”骑没几天便被偷了,如今难得能再被她碰上,岂有不追讨回来的道理。
“也不需要这么卖命吧!万一受伤了怎么办?我还等着你来对我负责。”他敲她的头,她到底要到什么时候才不会再出这一堆奇怪的状况?
“负什么责?”
“阿彻,我看你还是明说好了,你又不是不知道小妹的智商,她怎么可能会听得懂。”蓝仲达煞有介事地说道,上前替芙菱牵起机车,并且跟在蓝仲勋的后头,预备到附近的警察局。
“你这是什么意思?”芙菱嘟嘴道,二哥说得好像她很笨的样子。
“瞧,她果然听不懂。”蓝仲达大笑。
“二哥!”
“好吧,其实我也应该对你负责的。”沈彻故意叹了口气,眼角露出难掩的笑意。
“为什么?”这下她更不懂了。
“还记得你五岁生日那天,被躲避球打中的那次吗?”
芙菱偏着头想了一会儿,感觉好像有点印象。“是…你打的?”
沈彻点点头。
“原来我生日受伤的纪录,有两次被球打伤都是你的杰作。”芙菱突然想到。
“那时你并没有被球打伤…”蓝仲达接道,嘴角已开始隐忍大笑的冲动。“事实上,你是差点被噎死。”
“被…噎死?”她的表情好像生吞鸡蛋。
“因为球打中你的时候,你正在吃棒棒糖…所以…”蓝仲达嘴角抽动着。
“你知道的,就发生悲剧了。”
“不好意思,那根棒棒糖刚好也是我送你吃的,所以你说,我是不是该对你负责?”沈彻补充道,笑着对她眨眨眼。
“你只要不再害我生日的时候受伤就可以了,不需要负什么责。”芙菱迟钝道,完全听不出沈彻的弦外之音。
“你只要让我负责,我保证这种事绝对不会再发生了。”沈彻举掌保证。
“你到底要负什么责啊…”就这样,他们牵着机车、押着骑赃车的年轻人一路争执到了警察局…
然后呢?故事结束了吗?
童话故事里的公主和王子该过着快乐的生活吧!
小说剧情里男主角对女主角求婚的戏都该是唯美浪漫的吧?
蓝芙菱以前虽然从没谈过恋爱,但她起码是个女孩子,也一定会或多或少地有过种种关于自己未来的爱情憧憬。
但在她的众多幻想中,却从未出现这么一幕—他们的婚事,就在他们去警察局的路上,莫名其妙地说定!
她从没想过她会这么快就决定了自己的终身大事,但沈彻一直像绕口令似的说着什么负责之类的论调,讲得似是而非,令她头昏脑胀的,胡里胡涂地就答应先订了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