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的身影,太阳也慢慢收敛原有的灿烂光芒,转为金黄。
好不容易,场上终于只剩下一组胜利者,那就是达斯洛王子。他不是靠实力得到胜利,而是靠诡计。奸诈狡猾的他命人在各个参赛者的饮水中,搀入不洁的东西,好让大家拉肚子。然后再趁著对方腹痛如绞之际将对方撂下马,过足了英雄瘾。
现在,他置身在场中,等待最后一个参赛者上阵,然后他就可以风风光光的赢得胜利,抱得美人归。
说到美人,达斯洛王子的下股不由得一阵騒动,满脑子想入非非。
像蓓媚儿.赛维柯这么美的女人真的很少见哪!先不提她那张天使般的脸孔,就说她的身材好了。她的比例完美,双腿修长,胸部坚挺得恰恰好,既不过分丰满也不乾瘪,活脱脱是上帝的杰作。
既是上帝的杰作,当然就应该匹配他这个一国的王子喽!达斯洛王子想,双腿忍不住踢踢脚底下的马蹬,等待对手出现。
不过,那女人很拽。虽然表面上对他客客气气,实际上却连看都不看他一眼,彻底忽视他。
但这情形即将要改变!达斯洛王子发誓。等他赢了比武大会,她定会将他当成英雄人物看待,到时要收拾她可就容易多了。
想到这儿,达斯洛王子几乎要仰天大笑,这才发现他的对手居然还没出现。
奇怪,该不是临阵脱逃了吧!
达斯洛王子得意洋洋,认定是他过于优异的表现吓著了对手,因此对方才会躲起来不敢现身。可惜他猜错了。
他的对手不但没有跑去躲藏,反而骑著一匹黑色的骏马,从容地朝他走来。达斯洛王子相当纳闷地看着朝他逐渐接近的马匹,黑色的骏马上甚至没有穿上绣有代表家族徽纹的马衣,这人到底是什么来头?
达斯洛王子百思莫解,更想不到对方不但没有为马匹穿上马衣,就连盾牌也只是拿一般人练习用的普通盾牌。不过他那身银光闪闪的盔甲倒是十分的耀眼,完全密封,连丝空隙都不留,他甚至看不见对方的眼睛。
达斯洛王子耸耸肩,对手是哪一号人物对他都没有什么差别,反正他们已经喝下他手下事先加料的水,铁定输得惨兮兮。
他拿起手中的武器,摆好阵仗,今天他选择的武器是尖刀,是一种能刺穿对方盔甲的昂贵武器,最近才有铁匠设计出来,听说他手上拿的这一把,还是整个巴斯康辛王国境内唯一的一把呢!
另一方面,相对于达斯洛王子手中的新型武器,他的对手则是选择了一把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剑。和他身上的盔甲一样,来人手中的剑闪烁著银色的光泽,几乎和他的主人一样光亮,引起看台观众的一阵掌声。
“加油,穿著盔甲的骑士!”看台上的观众,显然不怎么喜欢达斯洛这个排行巴斯康辛王国第三位的王子,纷纷为另一个挑战者加油。
达斯洛王子气坏了,这群不识货的乡野莽夫,他非让他们知道他的厉害不可!
“来呀!”对手甫就定位,达斯洛王子就忙著叫阵。“拿出你的狗胆来,看本王子怎么修理你!”说完,他举起尖刀指向对手,对手吭都不吭,只是按兵不动,似乎在考虑该怎么玩他。
这情形落在看台观众的眼里,又是一个笑话。大夥儿看比赛的经验也已有好多年了,一看就知道达斯洛王子之前的获胜都有问题,上场的骑士不是突然倒下,就是虚弱到站不稳。换句话说,达斯洛王子一定是动了什么手脚,才能过关斩将,赢得胜利。
因此,大夥儿不免闷笑,彷佛看见一只连站都站不稳的家犬,对著真正懂得战斗的人狂吠。他们虽不知道来人是谁,但看他控马的架势和握武器的样子,便知道他必定是个高明的战士。
众人的轻藐,很快的经由满场低低的笑声散播出来。达斯洛王子胀红著一张脸,面子都不知道往哪里摆,他一定要打败这个对手以保留王室的面子!
“出招!”在面子问题的威胁下,达斯洛王子像只无头苍蝇拿起尖刀胡刺乱挥一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