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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爱上300岁的女孩(含续)(4/10)

“是这样吗…”

虽然当时他在昏迷状态,还睁过眼睛,大概就在那时候记住这张脸--

“是你救了我?”

“我把你送到和平医院!”

“对…那么,你是我的…救命恩人?”

“不算。我只是刚好在清晨开车经过那条公路,稍微停下来看一眼那棵榄仁树,然后就看到你。我以为你死了。”贺湄笑道。

谁说人间没有巧合。有缘分就有巧合。

贺雅和范弘恩这才下了楼梯。贺雅听见了妹妹和林祖宁说的话,拍手说:“你们两人真有缘分。”

贺湄撇嘴笑笑,不否认,也没附和“巧合。”

“你来找我有事吗?”贺雅问:“家里可还好?爸妈呢?”

“很好;我只是开车路过,来看看你。”

“缺不缺钱用?”贺雅似乎很关心妹妹的经济状况。

“不,不,饿不死--你有朋友在,我告辞了。”

“别急着走--”贺雅是个热情留客的人,何况是自己妹妹。

“不行,下午我还得教两小时水彩课。”贺湄说:“林先生,幸会。噢!还有…”

“范弘恩。”范弘恩笑脸相迎,自我介绍。

“幸会。我走了,有缘再见!”

“我这个宝贝妹妹是个百分之百的艺术家气质,除了教画就是画画,不担心男朋友,不担心没钱吃饭…”

“气质很好。”林祖宁下了评论。

“每天开车晃来汤去,结果她的每月收入都花在赔偿别人和罚款上,天生脑袋少条筋!我真后悔我把旧车子给了她…”贺雅说。

多么奇妙,这个弱不禁风的女子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林祖宁又把施工状况从头巡逻了一遍。他可要好好一报还一报。

* * *

又是一年上元夜,在金陵。

我已从王金凤变为陈氏,十六岁时父亲将我许配给同是地方首富的陈家子弟。

我一直说不,在心中,不断的说不。他们怎么会知道,我心头只有一个人--那个男人,曾经陪我卖了一夜糖葫芦。我的梳妆台放了一整层的铜钱,那件沾了糖渍的白绣袄,洗也没洗,被我细细收藏起来。我记得他问我姓名的自在样子,也记得他那口整齐的白牙。

没再见过他。我偷偷读那些千金小姐随流狼汉私奔的坊间小说,盼望有一天也能那样。母亲给我的新婢女叫阿蛮,她总有本领帮我弄那些书来。

可是阿蛮再有叁头六臂,也没法替我把水磨坊卖豆腐的儿子张雁弄来。因为连阿蛮都不知道我的心事。

张雁是我一个人的秘密。

只有叮叮咚咚的铜钱知道,沾上糖渍的白绣袄也知道。

我不知道他记不记得我。除了我是王家宝贝女儿外,我只是一个平凡的女子,不特别 美,不特别聪明,不特别叫人记得。

二十五岁上元夜,在金陵。我怀中已有一个孩子,是个男孩。

我坐在州官特制的大画艇上,船内歌舞曼妙。我带着孩儿在女眷房。

我的丈夫陈元继承祖业,又得到我父亲的大力帮助,算来是金陵数一数二的富商。

除了我以外,他还娶了两名妾。

我没做声。不嫉妒的女人被当做贤德淑女,我不在乎贤不贤德,我不爱他。

我佩服他的聪明,他的手腕,他的气魄,但我一点也不爱他。

因为这个理由,我还劝他纳妾,尽管他物色来的女子是歌妓出身,我也一视同仁。娘对我说:“看开一点,你爹还不是那样,他有了叁门妾还偶尔到酒巷歌戴,荣华富贵到死。陈元是个好面子的人,他不会亏待你。”

她说得有理,我心头却寒如冰霜:

王金凤一生,只能有荣华富贵吗?为何我不能像陈元一样还有其他的爱人。我只要一个人,那个卖糖葫芦的少年,一面之缘终身不忘。

坐在我身边有一位年轻妇人。约莫十八岁,一身大红新棉袄,模样是江南女孩的水秀,只可惜是小家碧玉型,穿着锦衣玉裳,反而坏了她的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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